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针对我是协议离婚,由于当时离婚协议对房产没写清楚,我想双方协议公证,这样法院会出具认可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不用析产。离婚协议一般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主体。第二部分: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描述。第三部分:协议书的重要内容。1、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孩子抚养问题;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6、经济帮助权;7、精神损害赔偿;8、违约责任的约定;9、其他约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