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法则规定的遗嘱为无效继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无效走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也没有订立其他有效的遗嘱,则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