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发生工伤如何索赔 试用期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认定工伤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1、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务工时首先要看该单位是否有合法的用工主体。如该单位无用工主体,那么劳动者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按民事案件处理,而民事案件赔偿是要按过错来承担责任的。 2、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务工时,务必要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3、如果无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拿用人单位给发的工作证、上岗证、工资单、员工手册或工友证明等能够证明与该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的时间: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为从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为30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是否构成工伤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如对工伤认定无异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请。 试用期间的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如果受伤时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可由社保机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没有缴纳社保,以上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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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上班路上发生车祸的,如果车祸的主要责任不在该员工的,则公司应当赔偿,因为这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该员工的,则公司不需要给予赔偿。 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临时用工发生意外伤害的赔偿如下,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责任。 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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