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针对2018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纳养老保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因每个地区社会保险政策不同,缴费方式也有差异,具体详情可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 2.办理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 1、高档为4491元/月,缴费比例为20%。高档缴纳标准: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 2、低档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20%。低档缴纳标准: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