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丈夫出轨时常在家殴打妻子家庭暴力我说离婚他却恐吓我说要找他人搞我的人

2019-02-28 04:17:52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2-28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可以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指南:第三十一条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   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的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第三十三条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应当迅速对申请的形式要件及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审查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时,可以根据家庭暴力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本着灵活、便捷的原则适当简化。   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可以提交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予以核实或者举行听证。   第三十四条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做出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人民法院经审查或听证确信存在家庭暴力危险,如果不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将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应当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展开更多

针对丈夫出轨时常在家殴打妻子家庭暴力我说离婚他却恐吓我说要找他人搞我的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丈夫对妻子施加家庭暴力,但是丈夫不愿意离婚的,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丈夫家暴妻子导致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没有挽回的可能,法院经过调解也没有结果的,法院会准予离婚。但是在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前提下,不可以提出协议离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