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2、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何种手续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针对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查封房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查封不动产,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封: (一)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 (四)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 (五)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