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针对去继承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公证房产继承权应当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