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针对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可女方又把孩子给送回来还不愿把孩子的监护抚养权交给我们,我想问一下我们抚养孩子多长时间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争取回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若是成年子女且子女具有独立的能力,则不需抚养。否则不可以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若因经济、环境等其他原因不想与孩子共同生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孩子判给男方了还能更改抚养权。只要女方可以找到证据证明孩子不适合跟着男方生活,那就可以更改抚养权。满足以下条件的,法院会准许: 1、男方因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 2、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女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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