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的,不能以犯罪论处:(1)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一般来说,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大多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因为行为人自已是否拥有信用卡其本人应该是清楚的。但实践中可能还有这类情况,即他人谎称为行为人办了信用卡而将伪造、作废的信用卡交由行为人去获取财物,行为人对此信以为真。对类似这种情况当然不能认为行为人有诈骗故意。(2)误用他人信用卡或者虽系冒用但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人自己拥有信用卡但因过失或其他原因拿错他人的信用卡而使用的,行为人并非出于故意,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还有行为人对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明知的,但行为人是出于开玩笑、解自己燃眉之急等原因而使用,过后立即向合法持卡人说明并予以偿还的,由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应以犯罪论处。(3)善意透支。善意透支是允许的,因此不存在构成犯罪的问题。对于区分行为人的透支是属于善意还是恶意的问题,一般来说,行为人连续透支造成巨大透支额或者对已透支额未按期归还又继续超限额透支且拒不偿还的均可认为属恶意透支;如果行为人在限额内透支或虽超过限额透支但按期偿还的则属于善意透支。
针对诈骗罪在哪些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的公私财物;主体是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犯罪嫌疑人用欺诈等方法,以占有为目的,故意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涉嫌构成诈骗罪。 一般来说,诈骗金额累计达到3000元即可立案追诉,构成此罪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自己没有被骗到3000元就不可以诈骗罪立案了,立案与否需要看诈骗的总金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