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针对浙江省生二胎新政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根据最新细则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高一下学期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高二上学期考物理、思想政治;高二下学期考语文、数学、技术;高三上学期考外语,此次外语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2、学考科目卷面分值有变化。新细则中,学考科目的卷面分值,除语文、数学、外语保持不变外,其余各科满分均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 3、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分差改为1分。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在原21等级基础上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将原第1(1%,100分)、第2(2%,97分)两个等级合并为一个赋分区间,其余不变。各对应区间内按等比例转换,四舍五入将卷面得分转换为等级分。
浙江率先提出修订计生条例落实“三孩”政策,提出生育成本共担。“探索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