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仲裁申请书递交的步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2、仲裁委员会应当于开庭五日内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同意中途退庭的,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资源达成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具体如下: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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