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结婚给女方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彩礼一般是在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的钱或者物品,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已经和男方结婚,则完成了赠与合同的附属条件,那么彩礼钱就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才给的彩礼,就属于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