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起诉的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提出申诉;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4、不遵从提交案件的条件,须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诉讼,裁定不予受理的,可以在裁定驳回后提出上诉;5、案件被接受后,法院将被安排开庭,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案件将在3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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