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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转让有什么风险

2023-07-21 09: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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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1 回复

专业分析:

买卖小产权房具有风险,购买需谨慎,具体分析如下: (1)“小产权”的房屋没有产权保障,购房者不具有对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小产权房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将很难得到相应的补偿。 (3)双方签订的的购房合同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难以得到与其他正式购房合同一样的保护。 (4)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加大了购房人的资金压力。 (5)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其质量问题比一般的商品房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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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转让存在的风险: 1、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不能办理房产证; 3、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强制拆除或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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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以下债权转让风险会比较大: 一、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债权 由于诉讼时效完成只丧失胜诉权,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不受法律的限制。但合同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合同债务,这种履行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这种债权是一种效力不完全的债权,虽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是还存在着债务人履行的可能性,并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仍享有保持力,所以这种合同权利仍然可以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 二、因可撤销行为所发生的合同债权 对于可撤销的合同,这类合同效力在撤销权期间届满前处于可撤销状态。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然无效,合同权利的转让协议也因失去了其转让的对象而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撤销权人不知道其具有撤销权而放弃撤销权,该债权还是存在实现可能的。 三、权利大小不确定的合同权利 这种合同权利虽然合同债权在转让时尚未确定,但它是可以按照一定方法确立的合同权利,因而不影响其价值的存在,当然可以转让。 四、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合同权利 因为如果被担保的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被质押的债权即可从中解脱出来,成为完全债权,所以被设定质押的债权的让与,就如同被设定抵押的房屋仍然可以买卖一样,要由受让人承受一定风险。当然,之所以仍然可以让与已经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设定质押并未转移合同的权利,合同债权人对设定质押的合同权利仍有一定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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