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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离婚了,我跟我爸过,还有义务赡养我妈吗?

2019-12-29 00: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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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29 回复

专业分析: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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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人如果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可以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爸妈离婚孩子成年可自己生活,父母不再负有赡养义务。在孩子成年,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法律不再处理有关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孩子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的生活完全可以由其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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