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适用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家庭冷暴力范围为: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言语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帮助,相互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1)在家庭范围上,我国的家庭暴力只限于传统婚姻家庭,不包括非婚家庭; (2)在主体上,我国家庭暴力,一部分是夫妻之间暴力,一部分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3)在行为模式上,我国的家庭暴力主要是肢体暴力,不包括语言暴力和冷暴力; (4)在行为对象或客体上,我国的家庭暴力包括对身体暴力、精神损害、性暴力,不包括损毁财产; (5)在行为性质上,我国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情节严重的不对称型家庭暴力,不包括一般吵架和对称型斗殴; (6)从立法体例上,我国区分暴力和虐待,家庭暴力不包括一般虐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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