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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需要的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全体职工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齐全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纳工资申报登记簿,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缴费后,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工伤职工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月起,按工伤保险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工伤程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人所有需要更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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