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法规: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消费者有权改变主意,有权要求退还所谓的定金,但目前很多房地产发展商手持他们和消费者签订的认购书逼消费者就范,事实上这种认购书大多是不平等条约。关于购房定金,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对此,法律人士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以上内容认购协议中没有约定)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因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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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的过程。 一般有以下五个环节: (1)合同要约 合同建议书是指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请求或建议书,也称为要约。合同建议书应规定订立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和预期对手作出答复的期限,供对手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建议者不得在答复时限内拒绝承诺。 (2)认可回复 接受要约是指要约被对方接受,双方同意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可以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也称为承诺。 承诺不能伴随任何条件,如果附加其他条件,则应视为拒绝要约和新要约。 新要约发出后,原要约人成为接受新要约的人,原承诺人成为新要约人。 在实践中,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反复谈判的过程。 (3)填写合同 仔细地填写合同。 (4)谨慎履约 要小心并严格执行签名程序。 (5)司法公证 必要时,应当报见证机关或者公证机关公证。 一些经济合同、法律规定也应经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签证。对于没有签证法律要求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见证还是公证。
可以上诉。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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