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被保险人必须是车主吗?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对保险利益的定义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使你不是车主,但你属于合法的占有人,从理论上来说你对车应该是具有保险利益的,所以出险过后你来索赔应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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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保险需要车主出面,一般理赔的步骤为: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依据交强险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交强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车主本人,也可以是机动车的管理人,这两者之外的其他人应该是不能做为是交强险投保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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