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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工地干活和老板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口头约定工资,一天的工作量老板约定早干完早下班,能不能算工伤?

2018-11-06 11: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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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树志律师

2018-11-06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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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遇到干完活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发放的问题,当事人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和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公司和老板的名称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请这样的机构帮助催讨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还是得不到工资的话,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若是给单位工作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不给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2、但要是给个人工作,这个时候就不能成立劳动关系,那么在不给工资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工地老板,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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