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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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当事人需要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
当事人请求法律援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注意递交下列材料:自己的身份证、户籍证或暂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援助的基本情况,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书面材料的,可以请求工作人员予以配合填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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