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是有标准的,如果伤口达到轻伤标准的厘米,缝了十多针符合轻伤标准,没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90年4月20日法司发[1990]6号)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针对缝十多针构成轻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轻伤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缝几针构成轻伤需要看在什么部位,不同部位的损伤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应当以鉴定书为准。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平方厘米以上块面积累计7方厘米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方厘米以上。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方厘米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方厘米以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