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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

2023-05-18 2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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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8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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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注意的是: 1、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且无争议的,按照约定分割; 3、判决财产分割时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女方还孩子利益原则;有利生活,便利生活原则进行判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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