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通过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二)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故意刁难,不予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三)故意拖延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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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事故罪刑事责任承担是: 1、一般情况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发生了特别严重的后果,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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