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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一般应当由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支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费谁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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