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三)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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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二审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法院将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另案起诉。二审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法院原则上不会支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由法院一并处理的除外。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就新的请求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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