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针对到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以下的情况: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