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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还需要向公司垫付医药费吗?

2022-07-29 15: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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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9 回复

专业分析:

治疗工伤期间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的,结算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的,应当从中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公司在治疗工伤期间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在出院时没有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的,在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社会保险机构与其它赔偿费用一并结算的,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中扣除。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赔偿费用应当有清单,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清单核对是否包含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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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垫付的工伤医疗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前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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