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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买房首付收据丢了,我的购房合同首付金额和房产公司的老底相差两万元,我该怎么办

2018-11-16 23: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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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购房合同过了日期没签约是否有效,  一、购房合同过了日期没签约是否有效  合同没有效力,需要买卖双方重新协商签订购房合同。  中介违法在先,按照合同法相关理论,中介违反先合同义务,法条规定为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签好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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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购房者的首付收据丢了的处理:购房者的首付收据丢了如果购房收据为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跟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该收据作废,开发商可以重开一份。如果是购房发票丢失的,需要登报声明作废,注明发票的号码和金额,然后在报纸上登报声明票据遗失。凭借报纸,到开发商那边重新出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 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账),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 1、如果购房收据为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跟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该收据作废,开发商可以重开一份。 2、如果是购房发票丢失的话,需要登报声明作废,注明发票的号码和金额,然后在报纸上登报声明票据遗失。凭借报纸,到开发商那边重新出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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