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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效力范围

2023-03-05 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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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5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由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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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的主要内容有:解释和说明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公民、法人、无国籍人、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行政机关、预备犯、中止犯等。描述和说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例如,债、所有权、共有、专利权、请求权、赔偿责任等。解释和说明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动产、不动产、物、林地、作品、发明、实用新型等。解释和说明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即事件和行为,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出生、死亡、违约、侵权等。在法律诸要素中,法律术语有自己的特点和独特的功能,它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定性分析,不仅确定某人、某情况、某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还要确定它们的法律意义,从而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适用限定范围和提供前提。法律术语要发挥以上功能,自身要具有明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法律术语的明确性是指用精确的语言表述明晰的概念,确切无误地表达立法者的意图。规范性是指用语要严谨周详,无懈可击,不能违背逻辑,产生矛盾,要符合语音学和法学上规范化的标准。统一性,是指在同一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甚至整个法律体系中,法律术语的含义必须是一致的,不能前后不一,用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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