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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婆婆和老公的名字,是否属于当事人要分情况: 1、如果婚前买房,房产证是婆婆和老公的,那么住房产权属于婆婆和老公的共有,和当事人无关。 2、如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当事人配偶和婆婆两人,婆婆和老公一人一半产权,属于老公那一半产权,在当事人夫妻之间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当事人有一半权益,属于夫妻共有,在就是这样情况下,住房25%产权是当事人的。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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