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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怎样算抚养费

2022-08-26 14: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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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6 回复

专业分析: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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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决定;若是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法律上规定,抚育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如下: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20%至30%;两个以上子女提高比例不超50%;无固定收入按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合理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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