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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殊情况受害人原则上应在侵害行为发生地或受害人住所地医院就医。转外地医院或有关专科医院治疗的,须出具当地治疗医院的证明;未经同意擅自治疗的,转院后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当地医院的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要,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转院的除外。其次,建议伤者需要转院治疗的,一定要记得让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证明你的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地医院治疗的事实。最后,建议伤者待伤情稳定出院后及时到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等,再计算具体的赔偿额向肇事方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不配合结案的方法为:可以选择就垫付的费用向法院起诉追回即可。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可见,损害赔偿调解程序的终结,公安机关也有主动权,从调解开始,公安机关的调解时间为10天,在伤者无法与肇事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结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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