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判六年有期徒刑一般是因为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如果单纯是因为无力赔偿数额在60万以上,一般不影响减刑假释。
针对为什么要判六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