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发现邮寄和快递的物品内夹带毒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寄件人交寄的平常邮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应当提示寄件人如实、完整填写寄递详情单。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留存验视记录和寄递详情单不少于六个月。物流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托运人、提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加强货物交运前的检查工作,防止夹带、运输毒品。货物托运、提取的单据应当留存不少于三个月。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发现邮寄、夹带、运输毒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的,或者非法寄递、托运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检查。
针对对寄寄毒品的物品的管理的主要分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会,如果不知情的,就不构成违法,更不属于犯罪,没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