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这一名为《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针对未来如何规范开展民间借贷,《通知》也提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要改进服务,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 《通知》提出,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对于上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非法发放民间贷款活动的相关材料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等。
关于民间借贷的新规定有: 1、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受理与管辖进行了规定。 2、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情况作出规定。 规定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