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判时必须开庭。只有开庭才能宣判。 2、宣判有两种方式,一是当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无论哪种方式宣判,都会开庭的。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发送裁判文书的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定期宣判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因故不能参加宣判时可否由审判员开庭宣判问题的批复》规定:定期宣判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因故不能参加宣判,在不改变原来评议时所作的决定的情况下,可以由原来审判本案的审判员独自开庭宣判;判决书上仍应署审判本案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姓名。
针对民事二审庭审结束后还需要开庭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二审庭审结束没宣判的,还可以提交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新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可就此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质证是指当事人双方采用询问、辩认、质疑、辩驳等核实方式对一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辩的过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