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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单位或纳税人应该在发放工资或者拿到钱的次月15号前申报纳税,例如王某2018年9月5号拿到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0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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