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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2022-10-11 22: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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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1 回复

专业分析:

同居房产归属:1、一方出资,产证上只写了出资方的名字 房屋买卖合同、发票、按揭合同等证据显示,首付和银行按揭等费用均为一方支付,那房子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出资(同上),写了另一方的名字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会着重考察双方同居目的。 如果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那这种情况属于以“结婚”为附加条件的赠与,由于双方并未结婚,赠与行为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出资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房产。 如果双方未有结婚意图,仅属于恋爱型同居,那双方只能算是债权债务关系。除非有充足证据证明房款全部由自己所出,否则房子很难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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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李梦薇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根据现行法律,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予以分割,即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归本人所有;对于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如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出资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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