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时应具备的条件有:初始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①土地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施工许可证;④工程质量合格证明;⑤测绘成果报告。转移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①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②个人身份证或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有关证书(复印件);③买卖、赠与、交换、拆迁安置及房改房屋,须提交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合同或协议书及有关手续。④继承的房屋,须提交继承遗产公证书。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须提交有效法律弃权文书及有关合法证明。⑤共有人共有的析产房屋,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析产协议书和析产平面图。⑥依法判决的房屋应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⑦投资入股,合并的房屋,须提交房地产入股、合并合同文书及其它有关手续。⑧落实政策发还的房屋,须提交我局发还房屋的证明或落实政策通知单。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以上就是有关2017铁岭买房条件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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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手续: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 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 4、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办理变更或转籍。
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之后应缴纳相应房屋登记费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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