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我的信任。依你所述情况,如果您车辆是停放在高速路右侧应急道,法律是没有强制规定需设置警告标志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五十米至一百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主要是指右侧路肩和应急车道,因此,依您所述情况,认定您有责任,该认定有所欠妥,您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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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紧急情况时走应急车道,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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