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 1、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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