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属于轻伤一级,不构成重伤,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相关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针对打架脸部抓伤鉴定为几级伤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打架致使脸部轻伤的鉴定标准要有伤残鉴定机构鉴定,根据我国的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当中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其中轻伤分为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鉴定为轻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