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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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流程: 1、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 2、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重整,并予以公告; 3、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5、表决通过后,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6、法院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7、重整计划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4.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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