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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法的房产归属问题也适合于2011年8月12日前结婚的的夫妻吗?

2019-05-03 14: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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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5-03 回复

专业分析:

您好:还解释适用于双方离婚时。也就是在这个解释生效之前离婚的就不能再追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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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的婚姻法的房产归属问题也适合于2011年8月12日前结婚的的夫妻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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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个人买房的房产,在婚前无特别约定的,是属于个人,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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