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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以下几种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属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法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应该如何处理呢?无效借贷合同如由出借人原因导致的,借款人只须返还本金;由借款人原因导致的,借款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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