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节受案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二节立案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针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什么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的处理是:判处三年以下是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是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