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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卖了要怎么办房子

2022-06-13 10: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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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3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您手中持有的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您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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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签了买卖房子的合同,买方想违约的,可以与卖方协商解除买卖合同,但违约方需要向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当事人明确表明不想出卖房屋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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