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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院民事案件撤诉程序

2023-04-19 17: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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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9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可见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是作为案件结案的一种方式,而撤诉则意味着撤回原告一方对被告一方的起诉,案件视为未到过法院。二者在程序上有本质区别。 故这里经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等于案子即告终结,无需撤诉。 附加温馨提醒:此处调解协议或调解裁定书为不可上诉之文书。当事人双方如在六个月后有新事实新证据等情况的,一方可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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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一审程序: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二、二审程序: (一)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二)法院受理 (三)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为:1、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相关事项;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双方举证质证;3、法庭辩论;4、辩论终结,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最后意见后宣布休庭。对于可以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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