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带薪休假是指你在没有上班,在休假的期间是可以照样领取工资的。2008年1月1日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开始实施;2、一般来说,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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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员工正常休假的,享受和之前正常上班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员工没有休成年休假的,少休一天,单位就需要支付其日工资的3倍。除非员工自己主动采用了书面的形式自愿放弃休假,则不需要支付3倍日工资,只要按正常工资支付即可。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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